4.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
5.尾矿库下游10公里范围内有居民居住、饮用水源地、重要耕地保护区,以及存在其他环境隐患情形的矿山尾矿库、洗矿场。
6.群众投诉较多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以及上级环保部门督办和后督察存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
2.危险废物种类、流向以及项目审批和环评执行情况。
3.制定、执行应急预案和环保整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情况。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和经营情况。
5.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管理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运输单位的资质和条件等情况。
7.环保部门检查发现或通报督办的危险废物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四、组织实施
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作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峨山县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蒋晓林 副县长
副组长:赵永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福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常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跃光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施雄飞 县监察局副局长
施立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 俊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文光 县农业局副局长
矣永波 县水利局副局长
方进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坚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加学 双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乔有德 小街街道办事处干部
郑光波 化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林 甸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平原 塔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永德 岔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 奇 富良棚乡人民政府副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