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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峨山县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环境风险,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七彩云南?峨山保护”行动,不断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加强重化工、重金属污染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和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全县危险废物以及涉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安全保障秩序,提升环境安全保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重点流域、大中型水库、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区域,以基础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重金属冶炼及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等工业企业为重点行业,重点排查年生产、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列入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的重点监管企业。

  通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三、重点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基础化学原料、化学品制造、重有色金属冶炼、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等涉重金属、重化工行业。

  2.年产生、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工业企业。

  3.全县范围内涉重金属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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