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以下简称任务目标)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任务目标围绕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提出了2011年推进改革的17项主要任务、68条工作目标,明确了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尽快将各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推进改革,确保重点改革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峨山县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根据《玉溪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2009-2011年)》(玉政发〔2010〕67号)总体要求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15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201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突出特色、彰显亮点、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5项重点改革,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群众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7957人(其中,职工参保14911人、居民参保13046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全面落实医保待遇。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教育局、财政局、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监察局)
(2)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3)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成年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324元/人/年,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54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130元),个人缴费70元;特殊困难居民个人缴费70元由政府全额补助。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到212元/人/年,其中,人均财政补助202元(中央财政补助124元,地方财政补助78元),个人缴费10元;困难学生个人缴费10元由政府全额补助。(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