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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打好“四个战役”

  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抓好国庆保卫战、圣诞元旦突击战、春节元宵节攻坚战和冬防持久战。

  一是在国庆节期间要重点结合“黄金周”特点,重点对旅游相关场所、风景名胜、宾馆饭店、交通枢纽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二是在元旦节期间要重点对辖区的人员密集场所、公众娱乐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三是在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油、水、电、气生命线工程的相关场所、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重大活动举办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四是在开展冬防持久战时要重点对辖区火灾频发的区域和广大农村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确保在社会面上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三)确保建成“两个中心”

  一是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通过电话、书面投诉、网络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火灾隐患举报,并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责任人、处理情况等。

  二是要建立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户籍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对每个排查范围内的单位建立“户籍化”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确保监管无盲区。各乡镇(街道)必须于10月30日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台帐,于12月30日前完成排查范围内单位场所“户籍化”台账的建立。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底前)。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发动一切力量,打一场“清剿火患”的人民战争。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将“清剿火患”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场所要开展“回头看”,做到不漏一个街道、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中旬前)。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县人民政府将对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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