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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峨政办发〔2011〕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峨山县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峨山县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及《云南省关于贯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1〕39号),切实做好我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快组织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推进全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区域内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以下简称“涉重”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依法从严查处重金属超标排放企业,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监测,确保饮水安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争取推进一批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使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调查,摸清情况

  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摸清重金属污染排放水平和防治现状。调查的重点行业确定为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电镀业等,重点防控污染物为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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