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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峨政发〔2011〕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的林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全县林业产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2012年林产业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2213”工程建设,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目标,坚持林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低产田改造和森林采伐制度改革相结合,采取个人投资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加强政策引导、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林产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县共发展种植核桃2万亩,竹子2万亩(其中:蔸苗面积1万亩、袋苗面积1万亩)。
  三、扶持政策及考核奖惩
  为全面完成年度发展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种植质量和发展水平, 2012年县级财政共安排林产业发展资金682万元,其中:种植补助资金400万元,历年种植管护资金1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52万元,种苗补助30万元,考核奖励60万元,工作经费40万元。种植补助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超计划任务面积同样给予补助。
  (一)扶持政策
  1.种植补助资金400万元。补助标准:在规划范围内种植核桃(2年以上嫁接苗)的每亩补助60元,其中 2012年定植成活并通过县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兑付补助40元;2013年复查保存率达85%以上的每亩再兑付补助20元。在规划范围内种植竹子(挖蔸苗和埋杆苗)的每亩补助180元,其中 2012年定植成活并通过县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兑付补助140元,2013年复查保存率达85%以上的每亩再兑付补助40元;在规划范围内种植竹子(2年营养袋苗)的每亩补助100元,其中 2012年定植成活并通过县级检查验收合格的当年每亩兑付补助60元,2013年复查保存率达85%以上的每亩再兑付补助40元。
  2.历年种植核桃、竹子管护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2007年以来全县1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的核桃和竹子的施肥、除草、松土、防病治病及修枝定杆等费用。
  3.以奖代补资金52万元。2012年在规划范围内种植核桃和竹子的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种植大户、鼓励规模发展。以奖代补标准:在规划范围内连片种植核桃、竹子100亩至300亩的每亩奖励10元; 300亩至500亩的每亩奖励2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30元。以奖代补办法:核桃、竹子当年连片种植达到以上三个档次的种植大户,2012年当年确认并纳入档案管理,2014年复查种植面积仍保持在上述三个档次且保存率达85%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按以奖代补标准兑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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