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和内容
活动以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基础开展,也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从2012年6月15日开始,8月底前结束,形成关于人社行业精神的最终表述。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6月15日-6月30日)。要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好动员部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教育(7月1日-7月15日)。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和领会延安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学习国家、省人社部门和市政府领导在近两年人社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要求,深入总结人社事业发展积累的丰厚精神财富,坚持与时俱进,就人社事业精神的时代内涵形成基本共识。
(三)组织专题讨论(7月16日-7月31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如何理解人社行业精神”、“培育什么样的人社行业精神”、“如何使人社行业精神内化于心、外塑于行”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座谈讨论,进一步明确人社行业精神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基本特点和主要内容。
(四)开展征文比赛(8月1日-8月15日)。以“人社行业精神”为主题,开展一次全局系统征文比赛活动。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鼓励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撰写思考、建议和心得体会,认真组织本处室、本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全局系统的征文比赛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处室、本单位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和人员,积极推动活动开展。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把人社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整体推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表现在具体岗位上,推出先进典型,以实践人社行业精神的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人社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大讨论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人社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