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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峨政发〔2011〕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峨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长、副县长分工调整如下:

  一、县长方正春: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双江街道的工作。

  二、常务副县长易长生: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公安、民宗、民政、交通运输、信访、保密、法制、人民防空、外事、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县国家保密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协管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人大的工作。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公路管理段、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和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的工作。

  联系小街街道、富良棚乡的工作。

  三、副县长申从德: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烟办、县扶贫办、县农业产业办。

  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政协的工作。

  联系县科协的工作。

  联系县气象、税务、工商、烟草、金融、保险、邮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联系甸中镇、岔河乡的工作。

  四、副县长蒋晓林:

  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峨山供电有限公司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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