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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民营镇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提高产业链配套协作水平。围绕民营镇域特色产业发展抓好项目凝炼。引导企业向产业链的上游、下游延伸;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搞好协作配套;引导特色产业向专业化、集群化方向发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企业间专业化协作配套能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提高特色产业发展的集聚化程度,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形成特色产业内部良性竞争、互利共赢的发展态势。

  (七)努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在特色产业功能区,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研发、检测、信息、物流、融资、人才培训、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龙头企业等建立协作关系,采取招商引资、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满足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发展全程电子商务、产品研发检测、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支撑。积极引导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八)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支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清华大学、山东大学、聊城大学等,举办专题研修班,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镇域经济、特色产业发展的专题研修培训,提升其组织镇域特色产业的领导能力和业务才干。加强对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各类人才的培训经费。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镇域特色产业有关人员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

  (九)鼓励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各级要大力实施“凤还巢”工程,提供优惠条件,对初次创业者兴办的企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创业补助及减免税、费优惠。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中小企业创业园区或建立创业培育基地,向初次创业者在一定时间内无偿或廉价提供厂房、设备。要从一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选出一批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创业辅导师,对初次创业者给予辅导;市、县(市、区)直部门要选派一批干部到乡(镇、街道)帮包企业,建立联系点;从金融机构中聘任一部分业务人员作为镇域内中小企业的金融顾问。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向乡镇延伸,更多地为小微企业、新办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市、县(市、区)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优先支持为新、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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