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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复核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6.尽快解决威海预应力线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超期储存问题,对现存的危险废物尽快送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

  7.督导威海晶泽化学浸镀有限公司改进电镀废水处理方式,对镀镍、镀铬等废水实行分类处理,并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实行分类储存。(责任单位:高区管委)

  8.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9.组织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和解决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批建不一等问题。(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

  10.积极推进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工作,高区、经区年内完成区域环评工作,市直部门组织编制的“十二五”专项规划在报批前必须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责任单位:高区、经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四)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1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加快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督促企业落实好清洁生产方案,上半年全面完成计划内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

  12.规划建设化工和涉重金属企业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化工、涉重金属企业集中布局、集中发展、集中治污。(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

  13.加大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力度,保证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功能区划标准,切实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14.按照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威海市环保科技监测中心建设进度,购置必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充实必须的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机构通过标准化验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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