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社会公信力为目标,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大格局为主要内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整合现有分散的行政复议资源,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立法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二)稳步推进。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先易后难,边探索边总结完善,整合行政复议资源,逐步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