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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属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出更多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对工作有借鉴作用的优秀研究成果,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深入开展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实践,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年内,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集体或个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市级(含)以上层次获奖,或被市级以上领导采纳或批示的有较强应用价值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著、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2、坚持以人为本,为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有益尝试。
  3、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继承和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进行创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论证充分,有独到见解。
  三、申报、评选及奖励办法
  1、各级各类学校推荐申报的研究成果,于2011年12月26日前报省教育厅德育研究中心。每项推荐成果需填写《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标题为二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字,内文为三号仿宋体字),发表刊物(或获奖证书、领导批示)复印件2份(刊物只复印封面及目录),同时将成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fq1313@163.com。
  2、省教育厅邀请高校及党政机关的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委会”,按照规定的条件对申报成果逐项进行评审和打分,省教育厅汇总后按得分高低确定初步获奖成果名单,报厅领导审定后公布。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3-5项研究成果参评“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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