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应急产业现状调查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505号)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应急产业现状调查的通知》(粤经信物资函〔2012〕654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应急产业的重要部署,迅速开展应急产业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应急产业现状调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请各区经促局认真组织,并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调查汇总工作。
二、请按照省经信委转发的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39分类“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所列43种产品和服务项目(详见粤经信物资函〔2012〕654号附件4),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认真填写《应急产品调查表》(详见粤经信物资函〔2012〕654号附件2),并汇总各辖区《应急产业汇总表》(详见粤经信物资函〔2012〕654号附件3)。
三、请于3月28日前,将《全省应急产业现状调查联系人回执》(详见粤经信物资函〔2012〕654号附件1)、5月25日前,将《应急产品调查表》、《应急产业调查汇总表》(含电子版)报我委(安全生产监督处)汇总,上报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