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房山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民政局《关于房山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房山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区民政局 二O一二年二月)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中关于“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2012年,房山区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做好全区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
《选举办法》)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3月)。区、乡镇(街道)分别成立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在深入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预案。组织开展各个层面的选举培训。集中开展选举“宣传周”活动,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实施阶段(4月-7月)。全面组织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做好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工作交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全区选举投票时间初定为7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