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函〔2011〕6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根据年初省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意见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体安排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经研究决定,从12月中下旬开始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以及部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工作情况、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工作情况、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综合评价表(表一、表二)。
(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详见附件: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考核表(表一、表二、表三)(年初《实施方案已下发》)。
(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受省政府和省厅表彰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部门及单位干部职工在2011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法律制裁的。
2、没有被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曝光查实的政风行风问题以及纪律作风整顿中曝光问题的。
3、工作考核和问卷测评总分在市、县本级分类排前3名的。
三、检查考核方式
本次检查考核由省厅统一组织,各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任检查组组长,工作人员由2-3人组成(由各检查组组长从所在单位抽调),分两批交叉进行。
考核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批:
第一组:长治市国土资源局
检查单位: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大同开发区土地分局。
第二组: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检查单位:朔州市国土资源局、朔州开发区土地分局
第三组:临汾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