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度全省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的通报
(晋国土资函〔2012〕3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2011年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各市局、各开发区分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土地供应水平较2010年有了大幅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用地也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全省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达到前所未有的30.76万亩,在全国排名由2010年的24位上升到了第15位,2007年-2010年度批准用地供应率位居全国第6位,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11年度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通报如下(数据截取时间为2012年1月31日):
一、2007-2010年度全省批准用地供应情况
全省2007-2010年度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农转征项目面积37207.3644公顷,供应面积27461.2579公顷,平均供地率73.81%;城市分批次面积20813.9363公顷,供应面积13676.7815公顷,平均供地率65.71%;太原市城市用地批准面积1752.3290公顷,供应面积863.7213公顷,供地率49.29%,大同市城市用地批准面积1161.2612公顷,供应面积825.2824公顷,供地率71.07%。
二、各市县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
(一)2007-2010年度各市县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情况
2007-2010年度各市县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多数市县供地率已达到50%以上,太原市尖草坪区、古交市、广灵县、灵丘县、屯留县、长子县、沁源县、阳城县、泽州县、高平市、怀仁县、左权县、和顺县、祁县、灵石县、闻喜县、平陆县、芮城县、忻州市忻府区、静乐县、神池县、岢岚县、偏关县、曲沃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吕梁市离石区、兴县、柳林县、石楼县共计37个县(市、区)供地率达到80%以上。但长治市城区、黎城县、壶关县、晋城市城区、朔州市平鲁区、绛县、隰县、临县共计8个县(市、区)供地率偏低,供地率都未达到40%,相关市局要组织人员对这八个县区供地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在三月底前上报省厅(各市县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各市城市住房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全省2011年住房建设实际用地量为3656.2545公顷,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实际用地量为2838.6508公顷,占全部住房实际用地面积77.64%(各市县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其中三类房用地未达到住房建设用地总量70%的市县,应暂停向高档商品房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