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1〕9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主题为“行动起来,向‘零''迈进”,副主题是“全面行动,积极治疗,消除歧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12月1日前后,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防患意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理解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使艾滋病病人家庭和遗孤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在“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搞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高校要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按照“贴近学生实际,注重活动实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利用知识讲座、媒体宣传、橱窗专栏和志愿者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