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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3、加强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建设。落实责任医师团队下社区制度,实行责任医师团队“公示制”,加大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力度。加强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创建慢病防治、健康教育示范点。
  责任领导:王光英
  责任部门:基层公卫处
  责 任 人:汤齐生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
  (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处置能力。
  1、根据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银川市两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包括房屋、设备及人员)。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公共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和专业设备,为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2、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部门间协作,共享公共卫生相关信息。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密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或蔓延。
  3、实施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乡村医疗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和自治区村医学历教育项目,积极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做好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居民“有地方看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责任领导:王光英
  责任部门:基层公卫处
  责 任 人:汤齐生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六大工程”、“两业一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及“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等重点活动,做好整改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 落实任务。
  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最终确定的整改方案,强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于6月30日之前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市卫生局风清办。
  (三) 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风清办要加强督查力度,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行动缓慢,解决问题不力的处室、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以此推动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 上报信息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过程解决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并上报信息。卫生局风清办要定期采编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及时报送市风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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