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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针对以上问题,在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4月1日到7月1日)采取以下措施重点抓好落实。
  (一) 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1、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制度,重点完善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利用晨会、腾讯通等平台加强制度学习,提高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制度的有效执行,使制度真正成为保护、规范、约束机关干部职工行为的一把标尺。
  2、进一步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重点对年度主要工作、重大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利用晨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梳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工作中树立“立说立行,说做就做,做就做好”的工作态度,紧紧抓好“五盯 ”,一盯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二盯个人工作计划安排,三盯各处室干部职工工作进展,四盯各分管处室主要工作,五盯工作成效,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进度有序推进。
  3、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高政务大厅卫生窗口服务意识,热情为办事群众服务,从一个微笑做起、从培养服务耐心做起,规范服务用语。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技巧,特别是对不符合申请事项办理条件和规定的办事人员更要耐心细致,减少矛盾纠纷。提高信息化水平,做好网上审批试点工作。加快推行部分事项的网上受理,使群众直接在网上申请,减少办事往返次数。
  责任领导:王淑娟
  责任部门:综合处
  责 任 人:纪伏荣 宋曙明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
  (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1、梳理执法职责。根据卫生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继续组织开展梳理和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关制度、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2、提高执法能力。开展对县(市)区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检查;组织全市的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评议工作;举办不同形式卫生监督方面培训班。
  3、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打击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擅自在“黑诊所”和非法诊疗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以及借助义诊、免费体检、免费咨询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行为。
  4、规范执业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服务日常监管检查,结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
  5、缩短审核时间。按照职责划分,2012年将市级监管的公共场所现场审核时间从15个工作日减少至10个工作日,缩短办证时间,方便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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