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和《十堰市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和《十堰市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和《十堰市城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任务分工

  一、目标任务
  (一)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基本形成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协调、健康发展的工作格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幼儿入园率。到2013年,全市3-5岁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十堰城区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园所建设。到2013年,全市新(改、扩)建幼儿园365所,其中新建225所、改(扩)建140所,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中心幼儿园。(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
  (四)队伍建设。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专业培训。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五)办园质量。努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到2013年,全市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0所。全市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达40所以上,60%以上的幼儿园建立校园网或配有现代信息技术设备,逐步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活动。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民办幼儿园办园更加规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六)管理体制。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发改委、市农办、市教育局等)
  (七)经费投入。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逐年有提高。从2011年起,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参照义务教育小学标准执行。(市财政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