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十堰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按照《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43所,在园(班)幼儿83247人,其中公办幼儿园79所,在园幼儿19662人;民办幼儿园264所,在园幼儿38276人,小学附设学前班586个,在班幼儿25309人。全市3-5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65.48%。
全市幼儿园共有教职工4564人,其中专任教师2556人,专任教师中毕业于幼师专业或持幼儿教师资格证135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3%,保育员785人。
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主要存在总体发展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公益性和普惠性不够,办园条件较差,办园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经费不足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以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为目标,以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为突破口,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努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人民满意学前教育。
(二)目标任务
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幼儿园。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基本形成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协调、健康发展的工作格局。
1、幼儿入园率。到2013年,全市3-5岁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十堰城区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