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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意见
(浙司〔2012〕89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普法办,省直属各单位普法办: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生动实践,对于巩固“五五”普法成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扎实推进 “法制宣传教育近民工程”,保证“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我省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战略目标,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注重实效,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一致,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任务是: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 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的要求,围绕着力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五大统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反腐倡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挖掘浙江法治文化资源,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全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依托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文化中心、法治画廊、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制宣传场所在市、县(市、区)的全覆盖。加强法制宣传新兴媒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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