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2〕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三日
安徽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号)精神,结合我省地方病的流行特点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我省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病种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等。其中,碘缺乏病不同程度流行于全省105个县(含市、区,下同),地方性氟中毒主要流行于淮河以北及江淮之间35个县的4810个行政村,受威胁人口1127万人;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潜在病区和高砷区102个自然村,分布在全省13个县,受威胁人口16万人;水源性高碘地区分布于全省4个县37个乡镇,受威胁人口197万人。地方病的流行不仅严重危害病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制约了流行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十一五”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加大综合防治力度,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防治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地方病流行趋势得到了有效控制。根据全国“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组评估认定,截至2010年底,全省105个碘缺乏病流行县均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连续26年未发现新发的地方性克汀病病例;已查明的水源性高碘地区落实了停止供应碘盐措施;基本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中、重病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水工程建设;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病区基本落实改水降砷措施;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但是,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距实现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仍有差距。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部分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尚未完全完成改水。更为重要的是,地方病是生物地球化学因素或不利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所致,只有建立长效防治机制,才能持续巩固防治成果,避免病情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