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效提升银行业监管水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努力建设以巴塞尔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指导,以银行业规范经营为基础、以同业自律为依托、以职能部门监管为主导、以社会监管为补充的有效银行监管体系,包括:建立有效支持“四个襄阳”建设的服务体系;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的银行审慎监管体系;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建立及时有效的风险纠正与处置体系,有效消除系统性风险、重大案件隐患及非法集资风险;发挥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建设“四个襄阳”的支持效能。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积极发挥信贷支持作用,大力支持“产业襄阳”建设
(四)围绕支持“一个龙头、六大支柱”,集约信贷资源,壮大产业集群。积极运用表内贷款+表外融资、本币贷款+外汇贷款、本行贷款+行外组团、贷款+租赁、法人贷款+个人贷款、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等各种形式,优先满足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等龙头和支柱产业的信贷需求。
(五)围绕支持现代农业,实施政策倾斜,做强县域经济。持续开展“信贷回流工程”,保证县域存贷比、县域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并逐年提高;巩固和扩大“十百千万工程”活动成果,继续开展适应县域和“三农”经济特点的金融创新,全面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水域滩涂质押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重点支持百亿斤粮食工程、1千万头牲畜养殖工程和千亿级林产业工程建设。围绕“4515”(4家产值过100亿、5家产值50亿、15家产值2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肉食品加工和林产品加工等产业客户集群,支持农业产业化大企业发展。
(六)围绕支持小微企业,落实六项机制,激发小企业活力。加快建立适合襄阳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小企业事业部+小企业业务分中心+微贷中心”经营架构,并对小微企业实行单列信贷规模、单设考核机制、单定贷款容忍度、单做信贷产品,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满足率和满意率,确保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2-3个百分点。积极发行以小微企业为支持目标的金融债,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探索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调高2-3个百分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银监会
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与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