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2〕5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畜牧兽医局、发改委、财政厅、农委、水利厅《关于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省畜牧兽医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精神,结合我省牧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有草原6500万亩,是全国十大牧区之一,其中15个牧业半牧业县(市)草原面积2300万亩,承载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重任。与全省农区相比,牧区生态环境脆弱,水利、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落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相对滞后2/3县(市)为贫困县。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牧区生产生活环境,加快牧区畜牧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迫切需要,是缩小农牧区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各有关政府必须牢固树立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理念,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促进草原畜牧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走出一条牧区畜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牧区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有效保护草原生态功能为主要着力点,切实强化草原监管制度建设,切实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切实提升牧区现代畜牧业支持与保障水平,加快资源要素向牧区流入,加快草原畜牧业科技创新,在尽快恢复良好草原生态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提高牧区居民生活水平,不断增强保供给、保安全、保增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