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目录、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重组,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四)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科学合理配置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充实专业人员,保证有足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可在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内,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没有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要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组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乡镇(街道)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保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条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资金投入,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要抓住国家实施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的有利机遇,用好中央投资和地方匹配资金,加强硬件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五)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和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完善专家考核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专家队伍。组织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等工作,切实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培养,不断壮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服务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等要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积极培育和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建设,维护和保障注册安全工程师行使相应的权利。

  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落实全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加强对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快8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市(地)16支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中型企业、公安消防、森防、武警、交通运输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