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时间
2012年7月13日-11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城市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地、公园、游园、街头绿地、滨河绿地、防护绿地、庭院单位及居住区绿地。
五、整治任务及工作重点
1.死树清理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清理辖区道路、公园、游园及街头绿地内死树,同时将清理死树数量上报至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树木补植数量统计,为秋季树木补植做好基础工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建委负责全面清除管辖河道、广场、街道、公园和在建绿地内的死树。
2.树木修剪工作。各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绿地内所有树木进行整形修剪,乔木彻底修除分支点萌蘖枝条,彻底清理枯死枝条,绿篱、花灌木组团及地被进行整形修剪,保持合适、确定的高度,造型轮廓要清晰,做好草坪修剪工作,及时清理修剪后的干枯枝。
3.补植补种工作。各区县政府、市建委对辖区道路分车带内缺株进行全面补植,彻底消除缺株断档现象,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中草坪秃斑、地被秃裸进行全面补植,消灭裸露地面。
4.清除杂草工作。上半年我市雨水较为充沛,绿地内杂草生长旺盛,清除绿地杂草成为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组织大量人力、及时清除绿地内杂草,维护好绿地景观。
5.盆花景点维护工作。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管委会及市园林局继续在重要地段、街道及公园内设置盆花景点,营造花街,同时做好景点的维护工作,及时浇灌、除草,更换残败花卉。
6.园林设施修缮工作。各单位做好绿地内小品、座椅的清洗、油饰、粉刷、及时检查绿地护栏设施,进行维修,保持绿地内设施完好,喷泉设施及时检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7.其他养护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辖区绿地的浇灌、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尤其是做好新植苗木的抹芽、扶正及浇灌,保证苗木成活和景观。
8.单位附属绿地景观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督导辖区单位做好单位附属绿地的景观整治工作,彻底清理院内死树、枯枝,做好树木、草坪整形修剪、设施维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
9.绿地卫生保洁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做好城区园林绿地、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死角及其它杂物,做到全天保洁,保证园林绿地景观效果;落实“门前三包”管护责任,彻底杜绝倾倒污水、拉挂衣物等行为;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建委相应做好管辖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