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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19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省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以多种方式在编制外聘用了一些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由于制度建设滞后、管理措施不力、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临聘人员数量剧增,管理失范,问题积压。特别是对临聘数量、资格条件和聘用程序把关不严,随意进人,助长了新的用人不正之风;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重视不够,疏于监管,导致出口不畅,没有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对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随意设定,因人而异,有失公正,未能有效保障临聘人员的基本权益。同时,部分地区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在编人员管理松懈,导致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出工不出力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和不断积压,不利于树立勤政、廉洁、精简、高效的工作作风,不利于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客观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临聘人员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遵循“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强化编制管理意识,从严控制临聘人员,充分挖掘在编人员潜能,有效调动和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管理严格、出口畅通、运行规范的临聘人员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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