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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及省市驻连南副科以上单位:
  为继续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市应急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县领导同意,现将我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突发事件信息员等作统一规定。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要简洁、准确,其内容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二)各镇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具备较好口头表达和文字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填写好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员资料表并盖好单位公章,于1月13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地址:县行政综合大楼613室,联系人:唐金华,电话:8669236),今后信息员如有变动要及时调整并报县应急办备案。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专报格式
  2、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员资料表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
  突发事件信息专报
  第  期(黑体三号)
  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标题:宋体二号加粗

  正文:仿宋-GB2312三号

  附件2
  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员资料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及手机)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呈报单

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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