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负责,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负责,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予以问责(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负责,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配合)。
(四)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机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省住建厅负责,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省住建厅负责,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配合)。严厉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负责,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配合)。
(五)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加强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研讨会论坛博览会的管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办节庆活动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纠风办负责,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商务厅、省体育局配合)。严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坚决查处滥用财政资金行为,治理解决以各种名义向基层组织、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等问题(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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