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2〕4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明确2012年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重点,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厅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教育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住建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强化对重大设备特别是重点工程设备质量监管。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质审核。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质监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参加)
(三)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重要程度,及时将涉及质量安全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目录。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武汉海关、检验检疫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农业厅、卫生厅、武汉海关、检验检疫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