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利用外资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对外经济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投资主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强化形象宣传,提高城市知名度,在充分利用投洽会等投资平台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国外优质资本介绍我省的资源、区位等优势条件和优惠政策,提高外商对我省的了解和关注度。
(三)加强外商投资政策引导
加强规划与政策的协调衔接。结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分阶段、有重点地引进一批能够发挥我省比较优势的外资项目,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结构,鼓励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及时予以认定,办理税收优惠。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河北省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支持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
有选择的引进外资企业。选择与当地产业配套的企业进入,减少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选择诚信度高、成长性好、控制风险能力强的企业进入,确保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选择全产业链的企业进入,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能够对我省调结构转方式具有带动、引领作用和科技含量高的省重点利用外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强化协调调度,积极推动项目进展。在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落户、子女就学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营造良更加好环境。
(四)强化开发区引资载体功能
发挥开发区示范带动作用。制定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开发区的资本、产业集聚效应和基础设施完善等优势,跟踪世界500强和国外大企业的投资动向,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户,发挥开发区重要载体作用,使之成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
扩大开发区对外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权限。设立级别较高的服务专项小组,集招商、审批、项目规划等职能于一体,减少企业项目前期办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开发区管理机构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发区管理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企业情况,通报区内信息。鼓励企业参与开发区管理,加强企业与开发区的交流、沟通,增强企业的主人翁意识。
(五)完善国外贷款管理
加强国外贷款项目谋划。紧密结合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谋划和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规划,稳定我省利用国外贷款规模,把国外优惠贷款投向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规范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监督,对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与后评价制等,强化对国外贷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国外贷款协调机制。继续加强政府管理部门与转贷机构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在贷款比例、配套资金、配套政策等方面对我省落后地区给予更多支持。控制债务风险。加强对国外贷款的全口径管理,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贷款机制,积极争取利用优质贷款,加强与风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减少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