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负责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技术应用协调工作;与合作银行共同做好金融业务服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对接;协调合作银行对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省内同行异地、跨行应用费用减免等工作。
(八)其他相关应用单位:积极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开展行业应用,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用卡环境,优化业务规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社保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成立通知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发文)。地方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互利互惠 ”的原则,解决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费用,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费用及读卡终端配置等费用。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本地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中服务窗口建设、数据采集以及系统运行维护等资金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服务的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稳妥推进,资金落到实处。
(三)强化应用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开展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优化用卡环境和业务流程,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系统应用协调管理。要通过全省12333咨询服务电话、政府网站以及金融服务电话,为持卡人提供亲情式服务,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要制定项目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做好舆论宣传。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是我省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障 “一卡通 ”在利民、便民和惠民方面的民生服务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识,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业务,为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和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