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源共享,服务公众。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各有关业务对智能卡的需求,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享受金融服务,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4.加强管理,平稳过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管理制度,加强专用网络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用卡。已发行医保单一功能应用的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做好与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并行使用的过渡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制定《吉林省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在社会保障卡卡面设计、文件结构、容量、读卡终端、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方面统一技术标准。
(二)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依托我省金保工程专网和省、市(州)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主要配置制卡发卡设备、数据加密机、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及密钥管理等功能,确保社会保障卡有序发行、有效应用和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通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共享数据资源,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 “一站式 ”服务,并通过标准化的开放接口与相关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三)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社会保障卡标准规范,确保社会保障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卡由省统一制作,省、市(州)和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级发放。减少制发卡流转环节,向全省社会公众首次发放统一社会保障卡实行免费。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收取成本费。
(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对全省各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共就业等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对接,更换、部署医疗保险业务与金融业务应用读卡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自助缴费、信息查询、领取养老金、医疗费用结算、培训就业优惠服务等功能,逐步达到省内异地缴费、异地就医、异地求职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办理。
(五)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设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数字认证系统,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数据层、应用层对社会保障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安全系统建设;通过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实现社会保障卡系统业务数据的备份;按照金融安全相关要求,做好金融应用产品和终端的安全防护;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