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六九硅业有限公司增资建设英利产业园10兆瓦光伏屋顶并网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
(冀发改外资〔2011〕2187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英利产业园10兆瓦光伏屋顶并网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保发改外经[2011]7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核准。核准事项如下: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为六九硅业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二、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六九硅业有限公司和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10兆瓦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总安装面积103092.06平方米,年发电量922万千瓦时,全部自用。
三、项目投资。项目增加投资2660万美元(折人民币17820万元,汇率按1:6.7计算,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605万美元(折人民币17450.75万元),流动资金4.1万美元(折人民币27.7万元),建设期利息50.9万美元(折人民币341.55万元)。项目增加注册资本943万美元(折人民币6320万元),由六九硅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网络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现汇出资。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在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利产业园内。利用公司厂房屋顶以及租用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厂房屋顶,不需征用土地。环保意见由省环保厅批复(冀环表[2010]119号)。
五、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
六、该项目属于《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第四类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第5项“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请企业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外资企业设立、工商注册变更等手续。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