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部分区县环境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的通报
(渝环发[2012]41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万州、万盛、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
按照《重庆市环境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标准》(渝环发〔2011〕7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分别对渝中区等主城八区环境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迅速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工作经费、业务用房等基础保障,大力开展计算机网络、系统软硬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升了环境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了重庆市环境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三级标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