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同兴大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543号)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代为北京同兴大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动用保证金的请示》(京保协代审[2009]77号)和《关于代为北京达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冠深汽车维修中心申请动用保证金的请示》(京保协代审[2009]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北京同兴大众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达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冠深汽车维修中心”分别动用各自保证金2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