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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项目

序 号

主 要 任 务

责 任 部 门

完 成 时 间

1

强化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优家”计划,以“建设健康幸福之家”为主题,探索建立区、街道、居(村)委三级人口家庭发展服务体系,开展从出生到老年生命全过程的链式服务,不断深化区人口家庭计划指导中心婚姻登记、新婚指导、婚前孕前检测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社区办,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2011年底

2

推进社区人口家庭计划指导站和居(村)委人口家庭计划指导室建设。统一各级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标准、机构标识等,促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级提升。

区人口计生委,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2012年底

3

深入推进免费孕前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卫生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在同济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利群医院等开展免费孕前检测工作。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 、区人口计生委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2011年底

4

成立普陀区婴幼儿早期启蒙发展研究共同体。区教育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妇儿委和华师大学前教育中心联合成立普陀区婴幼儿早期启蒙发展研究共同体,全面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启蒙发展工程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区教育局 、区人口计生委、区妇联、区卫生局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2012年底

5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的比例,构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数据平台,将涉及流动人口相关的服务内容进行整合,不断完善免费孕前检测、婴幼儿早期启蒙、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探索就业培训、依法维权、心理咨询等服务的均等共享。

区人口计生委、区总工会,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2011年底

1

努力完善与生育政策相匹配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出台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完善和扩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受益面。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新一轮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推动生育政策效应最大化,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

区人口计生委、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2011年底

2

努力推进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工作,建立民生政策与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相结合工作模式。加大民政与人口计生的合作力度,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中高龄、独居、困难、重点特扶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养老床位、社区食堂餐位、日间服务中心座位等,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受益面。

区民政局,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2012年底

3

加大对独生子女残疾特殊家庭的关心关爱。将残疾人相关政策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倾斜,对独生子女伤残中的困难家庭进行定期扶助。

区残联,各街道镇

(牵头部门:区残联)

2012年底

4

推进卫生公共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配套。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时就医服务等卫生相关政策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是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区卫生局,各街道镇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2012年底

5

努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加强依法行政,形成综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引导在沪流动人口合法生育,切实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

区人口计生委,各街镇

(牵头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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