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区政府及各部门要适应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管理的需要,优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强化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优化行政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效果和效能。
(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政府要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和管理。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推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完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制度,确保企业和群众申办的事项以更便利、更高效的形式办结。
(十三)推进政务公开。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充分公开政府信息,凡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有关媒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区政府和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运用微博等新媒介,推行电子政务,增强公众的评议监督功能,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四)规范行政执法。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严格遵循执法程序,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诉讼权。改进执法方式,加大运用引导、教育、劝告等管理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及时执法,有效执法,防止执法迟作为或不作为。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对跨部门的群体性或长期性违法问题,实行多部门联动执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实施机关自查、政府法制部门定期检查和社会评议三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十五)强化行政监督。区政府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机制,继续加大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力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民法院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监督。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实事求是地及时回应新闻媒体的批评和曝光。建立收集、流转、处理、反馈、发布的工作机制,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
四、艰苦奋斗,廉洁自律,不断加强政府自身管理,促进廉政和政风建设
(十六)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运行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坚持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七)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公务消费,严禁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为公费旅游;严禁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不得组织无具体项目或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肃外事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