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负责涉农流转土地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牵头做好涉农问题的处置工作。
区住建委:负责对物流大院违章建设的查处工作。
区综治办:指导协调各镇、各街道做好物流大院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督办清理整治工作进度。
区法制办:负责提供清理整治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物流行业领域内涉黑、欺行霸市、抢劫、盗窃、销赃等违法行为,维护清理整治工作现场秩序;提出物流行业治安防范标准;负责物流企业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物流业聚集区禁行行为的执法力度;负责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消防措施不利、消防用品配备不全的查处力度等。
区安监局:负责物流行业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区水务局:负责物流大院正确使用生产经营用水的政策宣传和违法用水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物流大院的无照经营行为;向有关许可部门移转涉及前置审批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物流行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及年检验照的监督管理,对无合法手续的不予受理。
区国土分局:负责协助确定物流大院土地性质的界定,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对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认定。
区城管大队:对物流大院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予以查处;协助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实施清理整治活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并探索建立物流行业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京南物流基地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各部门协同行动,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清理整治准备阶段(已完成)。
1.宣传发动。各属地单位和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清理整治总体要求,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摸清本辖区内物流大院底数,包括物流大院种类、物品、从业人员、车流量、用地性质、存在主要问题等。
(二)整顿实施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