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大兴区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建设“世界城市”发展战略,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改善物流行业投资环境,提高物流效率,根据《北京市物流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和《大兴区“十二五”物流产业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大兴区物流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落实《北京市物流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物流业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属地管理,以镇为主,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原则,坚持清理整治与改造升级相结合,深入推进全区物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
以大兴新城北部物流企业相对聚集的西红门地区物流大院为试点,其他地区参照执行,重点清理无照经营、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的物流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中含有物流、仓储、运输等关键词)。年底前完成试点地区物流行业的规范管理,力争两年内建立物流业统一的运营管理制度,确保全区物流市场规范有序运营。
三、整治内容
(一)摸清物流行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二)对依法经营、具有一定规模且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促其行业升级、调整结构并引导其逐步向专业物流基地聚集。
(三)对证照不全、安全隐患大、人员构成复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各镇、街道对物流企业严格控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物流行业发展。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物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大兴区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商务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