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肃查处影响稳定重大事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事故处置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倒逼机制,加强对“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企业节能低碳、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促使各级各部门坚守保护生态环境的红线和底线。
(五)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加强对“五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每月督查、暗访验察等形式,加强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五大工程”实施进展情况、领导同志批示办理情况以及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五大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主管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安全工程、放心工程,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二、围绕六安工程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障群众利益
(八)深入推进“安农工程”。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对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得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九)深入推进“安康工程”。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纠正和查处诊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十)深入推进“安心工程”。加强对资金筹集、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按照“专款专用、专项专用、重点使用和合理分配”的原则分配使用款物,严肃查处各种截留、贪污、挪用、克扣、私分救灾救助款物问题,确保救灾救助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深入推进“安保工程”。全面加强对社保基金、农民工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医保资金、扶贫资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基金、水库移民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各项民生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