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 农村总人口
(万人) 农村人口中已通自来水人口
(万人) 农村人口中未通自来水人口
(万人) 农村自来水
普及率(%)
全市合计 296.94 98.87 198.07 33.3%
源城区 9.2765 8.4031 0.87 90.58%
东源县 55.80 13.62 42.18 24.41%
和平县 48.53 17.77 30.76 36.6%
龙川县 78.11 30.76 47.36 39.4%
紫金县 65.75 13.12 52.63 20.0%
连平县 39.46 15.20 24.26 38.5%
2.工程类型。
工程类型分为两种:一是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升级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二是在现有农村供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形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三)实施方式。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采用示范建设和面上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示范建设采取全省公开竞标确定名单,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实施,省按规定给予补助;面上推进采取由省按规定给予补助,各任务县包干完成的方式实施。
(四)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力争到2015年底有2-3县区通过竞争列入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范围。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6个县区的建设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与各任务县区签订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协作机制。工程项目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负责督促落实,省组织检查和考核。
为加强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相关政府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物价局、林业局、河源供电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协调组织辖区内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出台资金筹集办法,组建工程管理实体。
(二)加快前期工作。
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年)》,报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组织审批。纳入规划内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其中日供水规模千吨以上的,由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财政、水务部门审批;日供水规模千吨以下的,由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级财政、水务(水利)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