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重点消除水库、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着力提高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区、农村重点易涝区的防洪除涝能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中心镇作为防御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协调流域与区域防洪除涝建设。--坚持科学治理,人水和谐。妥善处理防洪除涝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坚持遵循规划,加快建设。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见到成效。--坚持强化管理,注重效益。严格项目审批、建管并重,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实施步骤
(一)建设内容。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列入中央、省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21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加固建设、河道清淤疏浚、排涝工程等。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42条小流域进行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水污染防治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3.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国家专项规划内的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水雨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组织和责任制体系,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等。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列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的1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1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对病险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等主要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5.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实施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农村重点易涝区71个,主要建设排涝泵站、水闸、主干排水渠建设和截洪渠疏浚整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涝标准。6.主要江河防洪工程。河源市区防洪二期、三期工程,实施河源市区新丰江、东江干流段及支流河道清障整治工程建设。
(二)投资匡算。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共涉及项目300宗,投资匡算32.21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21.6亿元。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启动实施。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力争2011年启动1个示范县建设,整县推进。同时启动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高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完成3条(分别为东源黄村河、紫金柏埔河、和平浰江河)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试点,东源、和平两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中央负担的1座(紫金禾坑水库)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基本完成和平浰江贝墩水小流域综合治理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启动有条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任务;加快实施2条(龙川鹤市河、连平忠信河)中小河流治理。启动河源市区东江干流三王坝至七礤河口4.2公里防洪堤建设,完成市区东埔河及黄子洞治理建设任务。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12年~2015年)。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薄弱突出环节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防群测体系;完成5条中小河流、16条小流域建设任务;完成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40个;完成河源市区东江东岸紫金桥至猴子额6公里防洪堤及河道整治任务,完成河源市区防洪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和河道清障,完成万绿水城3座小(2)型水库建设任务。力争到2013年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大见成效。 第三阶段:全面完成(2016年~2020年)。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任务,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从水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