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南宁市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普通高中,各事业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秋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2〕1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信息管理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采集质量和效率也是考核评价各县区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请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资助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所有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此次信息采集采取填报表格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填报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请各填报单位和学校利用教育部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插件(以下简称:“信息采集插件”),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和校验工作。填报的报表包括:
1.2011年秋季学期-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见附件1);
2.2011年秋季学期-2012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3. 年 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 年 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集中审核工作的安排
为确保本次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质量,我市采用集中审核方式完成各填报单位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信息采集的审核、汇总工作。
(一)集中审核时间: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至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集中审核地点: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业务室(南宁市金洲路22号文体馆一楼)。
(三)集中审核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5。
四、信息采集统计报表填报和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