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促进学前教育内涵提升,全面开展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市场,对幼儿园实行挂牌管理,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查处力度。启动幼儿体质检测试点工作。
12.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学校办学行为视导检查工作机制,严格考试和作业管理,着力解决规范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轻负担、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电子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校、县、市三级学籍实时动态管理。
13. 探索建立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制度,研究制定均衡发展评估办法,对区域教育发展实行跟踪管理,合理调控。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区域、校际间合作与交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质量。
14.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指导和引领。加强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的动态管理,继续开展基础教育课改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发挥高中课程改革共同体的作用,促进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完善选课和走班制度,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15.坚持把教会学生、构建高效课堂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加快教研工作指导方式转变,建立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推行跟进式教学指导,强化校本教学研究。完善各学段的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开展经常性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测,加快优秀教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6.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学业考试取代中考工作,逐步将学生学业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的录取依据。
17.本着“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启动初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加强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综合实践、实验教师(实验员)培训,继续组织农村英语骨干老师培训。加快名师人选培养力度,命名表彰首批“济南名师”,开展第二期济南名师建设工程。完成校长网络提高培训工作。
18.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任务。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标准教学仪器配备任务。以提高实验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率为重点,开展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评估。做好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复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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