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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区高埔小河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市有关单位、源城区政府要把高埔小河污染整治工作提高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东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联合治污、科学治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目标按期实现,为东江上游水源流域污染整治起到示范作用。
  (二)健全机制,狠抓实施。一是建立联合治污机制。市有关单位、源城区政府要在环保一体化的基础上,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综合协调高埔小河水环境整治规划和方案。开展污染整治联合行动,健全重点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机制,防止污染跨区转移,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协调,按年度通报水质状况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完善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省里督查、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追究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把淘汰落后产能与污染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每年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或污染项目,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加大投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重点整治工程的建设,并结合实际对关停和淘汰落后的项目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投入高埔小河整治工作;同时,坚持政府主导,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整治工程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加强责任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市环境保护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将高埔小河污染整治工作纳入环保责任考核,按年度进行评估与考核,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高埔小河污染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情况。源城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要于每季末将高埔小河污染整治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再报省环境保护厅和省监察厅。

  附件:
  河源市区高埔小河整治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

  一、编制高埔小河整治工作方案、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向省环境保护厅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19948.55万元,其中地方自筹7979.42万元,申报省级资金11969.13万元)

2012年3月底前

市环境保护局

2

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高埔小河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工作。

2012年7月底前

市环境保护局

3

市环境监察分局会同高新区分局、源城分局对排污流入高埔小河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杜绝乱排、超标排放、违法排放行为。

2012年7月底前

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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