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河源市2012年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幸福河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委、市政府决定2012年为群众办好如下十件实事:一是市区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完成市博爱学校建设,市卫生学校一、二期工程,河源理工学校实训中心三期工程,河职院实训中心三期工程(学术交流中心),河源中学改建工程,启动市体校迁建工作;二是缓解市区“出行难”,重点改造升级沿江路(含河源大道与沿江路交叉路口)、长堤中路等道路,打通纬十四路(含上跨铁路桥梁)、纬十五路、东江西路北段、文昌路南段、东江东路(河职院段)等“断头路”;三是加快滨江大道二期建设;四是建设迎客大桥;五是完成客家文化公园一期工程建设,启动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六是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七是解决农村9.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农村85.5万人饮水不安全工程建设总任务;八是新增保障性住房4348套(其中市直715套);九是完成不少于110公里的全市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任务;十是启动市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二期建设。为确保依期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建设幸福河源为奋斗目标,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推进发展成果共享,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政府工作的“发展提速年”、“管理强化年”、“工作落实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幸福追求,狠抓工作落实,把办好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大事抓紧抓好,努力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政府对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继续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县区和各主办单位要抓紧制订本单位具体的实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事目标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落实,把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主办、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共同抓好实事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