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考生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6月18日前将本地区报考人员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将会同省评协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考前一周,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支付人员领取发票方式另行通知。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培训与教材征订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省评协统一组织征订,具体征订事宜请与省评协联系。联系电话:(025)83327742、83327748(传真)。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