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并缴费的形式;老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5日9:00 - 5月31日16:00。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报考者,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4日,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宾馆315室。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黑白打印,本人签名,“单位意见”栏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